申請辦理旅行社經營許可證流程:
1、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的審批部門是省、自治區、直轄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門。
2、審批部門正式受理之后,審批周期為20個工作日。
3、審核通過的申請機構將獲得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
4、申請機構在獲得旅行社許可資質的三個工作日內,需向國務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門指定的銀行開設質量保證金賬戶,并交納質量保證金20萬人民幣。走到這一步,旅行社就可以正式開展國內游和入境旅游業務了。
辦旅游業務經營許可證所需材料:
1、設立申請書;
2、旅行社章程;
3、選擇一個交保證金的銀行。
4、公司名稱的英文名稱及縮寫
5、設立旅行社可行性研究報告;
6、《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或營業執照副本原件。
7、經營設施:兩部以上電話、打印機、傳真機、電腦、工位。
8、旅行社經理、副經理履歷表和本條例第六條第三項規定的資格證書;
9、法定代表人和財務人員的履歷,身份原件和照片
10、房產證復印件、租房合同原件、企業住所證明兩張
11、開戶銀行出具有的資金信用證明、注冊會計師及其會計師事務所或者審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注冊資金不得少于30萬元人民幣);
12、辦理時間:20個工作日,辦理地點:國內社是在各省市旅游管理局,出境社由國家旅游局審批。
拓展資料:
注意事項:
1、受理、審批時限20個工作日
2、申請人取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后,在旅游政管理部門指定銀行中選擇一家銀行簽訂質量保證金存款協議書,開設保證金專用賬戶并交存20萬元旅行社質量保證金。
3、申請人應在交存旅行社質量保證金后7個工作日內,持交存銀行旅行社質量保證金的有效憑證(存單)原件及復印件、存款協議書原件及復印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復印件、旅行社責任險保單正本原件及復印件、《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到我委行政許可處備案,并可以申請領取《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副本。
4、旅行社取得經營許可滿兩年,且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權益受到行政機關罰款以上處罰的,可以申請經營出境旅游業務。